全国首个!郑州取消认房又认贷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发布时间:2022-04-08 发布人:admin

        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款为2月24日,共提出19条新政,主要涉及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加大信贷融资支持、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转化以及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五个方面。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通知》提出,保障大学生在郑安居,在郑创业就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对在郑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前,符合条件的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租住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可给予一定面积补贴,优惠期限为3年。
        另外,子女和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鼓励老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为外来务工人员置业提供公积金贷款申请和提取的便利;明确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家庭限购套数内可提供个人按揭、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便利。
        明确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上,郑州还在信贷端取消了“认房又认贷”,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另外,还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除了上述放松限购和信贷端支持,郑州还提出要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同时,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转化
        住房保障方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实施安置房建设工作三年行动,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同时,促进安置房转化。对已建安置房中群众自住以外房屋,采取政府回购、回租等方式,盘活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此外,郑州提出改善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节奏,依据各片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并且,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等。